受理范围

1.当年度退役士兵;
2.安置地为本区;
3.部队转移社保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1.《军队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银行汇款凭证
3.退出现役证
4.深圳市XX年度退役军人信息基本表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签名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取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窗口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口头告知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接收的决定;不予通过的,电话口头告知并说明理由,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