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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
2.符合征兵条件,在深圳市各区武装部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属。
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银行账号
3.入伍通知书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需要加盖公章;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张,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窗口办事流程
一、义务兵家属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账号、入伍通知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道社会事务科登记;
二、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科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并核实街道武装部入伍名单的,给予登记备案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区民政部门审核完毕通知各街道给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