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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年满60-64周岁的深圳户籍女性,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2.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深圳户籍老年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3.非深圳户籍,已进行居住登记且年满65周岁的男女性老年人,可按规定申请深圳市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不包括港澳台人士及外国人)
申请材料
1.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蓝证、黄证),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
2.办理深圳市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半年内在深圳市内照相馆拍的用于办理敬老优待证或免费乘车证的数码照片回执。
填报须知:
1.新迁入深圳户籍的申请人,需领取深圳身份证5个工作日后提出申请。
2.非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办理居住登记5个工作日后提出申请。
3.数码照相回执需字迹清晰,质量合格。
4.复印件申请人应签名,字迹应当工整清晰。
窗口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各社区工作站民政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办理的原因及缺失的材料。
3.审查。受理后,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办理敬老优待证或免费乘车证的决定;不予通过的,电话口头告知并说明理由,发现材料需补正的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发证。从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领取敬老优待证或免费乘车证。